在證監會暫停小貸、P2P等類金融機構新三板掛牌及融資半年后,全國股轉系統于5月27日發布《關于金融類企業掛牌融資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內容,新三版將暫停受理類金融企業的掛牌申請。
《通知》指出,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典當公司等具有金融屬性的企業(以下統稱其它具有金融屬性企業)大多處于新興階段,所屬細分行業發展尚不成熟,監管政策尚待進一步明確與統一,面臨的監管形勢錯綜復雜,行業風險突出。
《通知》表示,在相關監管政策明確前,股轉系統暫不受理其它具有金融屬性企業的掛牌申請。對申請掛牌公司雖不屬于其它具有金融屬性企業,但其持有其它具有金融屬性企業的股權比例20%以上(含20%)或為第一大股東的,也暫不受理,對已受理的,予以終止審查。
此外,股轉系統還要求,主辦券商要嚴格按照金融類企業掛牌準入和信息披露的相關要求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查,嚴格把關,嚴禁推薦不符合新準入標準的金融類企業掛牌。如發現主辦券商推薦不符合通知要求的金融類企業掛牌,全國股轉公司將嚴肅處理,相應采取自律監管措施并予以公示。
據易三板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股轉系統67家類金融企業已經提交掛牌資料在排隊等待登陸新三板,其中融資租賃公司有6家。
排隊新三板融資租賃企業一覽:
除了暫停類金融企業掛牌以外,對于已經在新三板掛牌的類金融企業,股轉系統也明確規定,此類企業不得采用做市轉讓方式,但本方案發布前已采用做市轉讓方式的除外。已掛牌其它具有金融屬性企業應當披露季度報告,合法合規經營、監管指標、主要財務數據,風險因素及其風險防控機制等方面的披露口徑,與申請掛牌準入的披露口徑保持一致。
已在新三板掛牌融資租賃公司一覽:
不屬于其它具有金融屬性企業的掛牌公司,其募集資金不得用于參股或控股其它具有金融屬性的企業。
加之土地出讓收入增長不及預期,地方政府債務亦可能通過此種模式變相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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