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是通過租借設備的方式來維持生產或擴大發展。企業根據自身設備投資的需要向租賃公司提出設備租賃的要求,租賃公司負責融資并采購相應的設備,然后交付承租企業使用,租賃承租企業按期交付租金,租賃期滿時承租企業享有停租、續租或留購設備的選擇權。從表面上看,融資租賃是租設備,而實際上還是借資,只是融資的方式較為獨特。
融資租賃是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性能、規格、型號等購入設備,并租賃給承租人。出租人以租賃設備的購買價格為基礎,按照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資金的時間的長短計算租金,承租人按照雙方商定合同支付每期租金。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對設備的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或者將設備退回給出租人。融資租賃是指這樣一種交易行為,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提供的規格,與第三方(供貨商)訂立一項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與其利益有關的范圍內所同意的條款取得工廠、資本貨物或其他設備(以下簡稱設備);并且,出租人與承租人(用戶)訂立一項租賃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為條件授與承租人使用設備的權利。
通俗來說,融資租賃法就是“借雞下蛋,賣蛋買雞”。它促進了設備制造企業的銷售,解決了使用設備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除此以外還具有理財、資產管理、盤活閑置資產等功能。
融資租賃產生是有一定動因的。在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時傳統經濟模式就會出現滯脹,主要體現在銷售難和融資難并存。這是就需要一種新的經濟模式突破這種滯脹。融資租賃是貿易與金融結合的產物,既是貿易的創新又是金融的創新,是一種非常有效的邊緣經濟。他輕而易舉地解決銷售和融資的矛盾,解決了經濟發展中的難題。
融資租賃是以融物的方式達到融資的目的。盡管冠名“融資”還不如冠名“融物”。因為企業在租賃交易過程中不僅得不到資金,還要支付租金。但在租賃期間,承租企業可以擁有租賃物件的占有、使用、收益3項權益,足以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
融資租賃和其他形式的租賃根本區別就是它是以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資金的時間,按照雙方約定的利率計算租金的。盡管承租企業在這項交易中沒有得到資金,但是必須按照占用資金的時間償還租金。
融資租賃涉及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租賃公司、印刷企業、設備供應廠商)任何兩方如果不考慮第三方的利益,交易都不會成功。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并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并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后,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于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于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此外,融資租賃屬于表外融資,不體現在企業財務報表的負債項目中,不影響企業的資信狀況。這對需要多渠道融資的中小企業而言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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